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
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180401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汉峪金谷公寓延期四个月交房
来信时间: 2018-04-23
来信内容:
您好,我于2017年3月在汉峪金谷购买公寓一套,合同上交房时间是2018年6月1日。2018年3月,置业顾问告知交房时间延期至2018年10月1日,原因是济南采暖期停工4个月。我咨询了济南市建委,答复是只要出了地面的工程可以不停工,汉峪金谷的公寓已经建成,只是没有装修,为什么也要延期?济南市建委还答复说济南市重点工程可以不停工,汉峪金谷属于山东省,济南市重点工程,不应该停工,只剩下装修部分,不在停工范围。请问济高控股为什么以采暖期为理由延期四个月交房,请给于答复。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8-04-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汉峪金谷业主:

针对您反映的汉峪金谷公寓延期交付4个月的问题,我司作出如下答复:

1、按照国家环保部、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施工期间我市多次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受此影响,土石方、管道、材料运输等工程停工及延期,且部分施工材料受此影响加工困难甚至停产。

2、汉峪金谷公寓内部装修与楼体外工程施工同步进行,楼体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等)施工完成并达到一定条件,房屋才能实际交付业主,楼外工程施工涉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必然造成扬尘问题,因此我司按照要求停止施工,公寓交付相应延期。

3、针对受上述条件制约产生的延期现象,我司将采取措施,全力推进项目进展,争取按期交房。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