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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片区世纪大道以北、春秀路以西居住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电箱供货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5 17:23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孙村片区世纪大道以北、春秀路以西居住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电箱采购供货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 购 人:济南东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济南孙村片区世纪大道以北、春秀路以西。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150051㎡。

磋商范围:本项目所需配电箱的生产、供货、运输、督导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配合验收、后期服务、质量保修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为配电箱生产厂家,具有配电箱的生产资格及供货能力,同时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所投产品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并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4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配电箱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财务状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6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4.公告时间及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1月12日17点0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xinshijizb4@163.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招标代理处现场登记: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符合本公告3.1.3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及该合同的任意一次付款发票;

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及型式试验报告;

⑤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⑥信息填报当日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注:(1)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4)供应商如采取网上信息填报的方式,须在邮箱写信栏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东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楼 

联 系 人:耿工、李工

电  话:18753169776、13695315357

电子邮件:xinshijizb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