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南大门及部分车库立面幕墙工程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开拓路以东居住地块。
磋商范围:本项目南大门及部分车库立面幕墙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为石材幕墙、玻璃幕墙及门窗、电动平移门、铝合金格栅百叶、铝单板幕墙、不锈钢板幕墙、蜂窝金属板幕墙、雨棚等;施工完成后负责施工垃圾清理、场地清洁、成品保护及完工清场。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设计、成本、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2〕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
3.3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信息登记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信息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公告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6月8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采购代理处现场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5)符合本公告3.3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信息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楼
联系人:刘工、王工
电 话:0531-69982888-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