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汉峪片区A-8地块建设项目西侧荒地绿化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17:04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片区A-8地块建设项目西侧荒地绿化提升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汉峪路以北、凤凰路以西

2.2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村属土地的租赁事宜、渣土外运,种植土回填、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管理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信息填报: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319日至202632417:0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ggjnzbb@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1-88816265

1营业执照

(2)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业绩合同;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供应商信息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邮箱)。

注: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业绩合同不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联系方式

  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人:赵工、高工

联系电话:0531-8881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