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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策划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9 10:30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策划服务单位采购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区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2.2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5493平方米(合98.24 亩),总建筑面积约22.55万平方米。

2.3磋商范围: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广告服务及相关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推广策略、广告创意、文案设计、活动创意、公关活动、品牌策划、平面设计、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抖音号运营、市场监控、舆情监控及处理等,负责采购人推广中所需要的形象宣传、品牌推广等相关工作配合,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2023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单项合同年度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广告策划服务业绩;

3.3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发布时间及信息填报须知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629日至2026214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21416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采购代理处登记: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符合本公告3.2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

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⑤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

注:(1)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

人:刘认

   话:0531-69982888-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