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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9 17:31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高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人:济南高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

2.2磋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给济南高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代管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编辑法律文书、参与业务谈判、处理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3.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类似法律服务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PDF版加盖公章(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httyxiangmuguanli@163.com并电话告知或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公司登记(法定节假日除外):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4)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带有验真码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济南高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泰天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鹊华大道鸿腾湖景财富中心10楼1006室 

人:冷艳、杨景飞     

联系电话:0531-59665528  1516904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