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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智能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11:51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智能化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开拓路以东居住地块。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22.55万平方米。

2.3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安防系统、五方对讲及巡更系统、车库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弱电机房搭建、不间断电源、门禁系统、周界安防系统、儿童看护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综合布线、光纤入户等工程供货与安,并配合实现消防联动要求通过消防、竣工备案等相关验收工作,并提供后期质量保修服务等工作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材料设备选样定样等技术服务工作,以上内容包含与总承包单位、软装单位的配合、协调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否则无效;

3.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4供应商须提供信息登记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公告时间及信息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公告时间:2025930日至20251013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1013170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进行信息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无在建证明

4)符合本公告3.3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信息登记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  

联系人:刘工、王工 

  话:0531-69982888-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