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B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夜景照明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9 18:44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B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夜景照明设计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7347.82㎡,地上建筑面积约135852㎡。

2.3磋商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出具设计方案、效果动画直至施工图设计等各种成果)、提供达到验收标准的效果动画并以动画效果为标准进行现场灯光调试及效果验收、招投标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工作、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进行项目相关的标准化设计研究等工作,负责全程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装与调试,并进行效果验收、指导监督整改和调试,出具相关的标准化设计研究成果并提供本项目的试灯报告,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且通过采购人、主体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专业委员会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最终竞争性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企业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含厂房、仓库)照明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须提供信息登记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信息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lczbgx@163.com或携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采购代理公司进行信息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类似业绩合同;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5)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

联系人:程工、张工

电话:0531-55516738、13455031691、13615317367

电子邮件:lczb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