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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智汇中心2号楼112、113室精装修设计及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 09:00   作者:admin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中德智汇中心2号楼112、113室精装修设计及施工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中德智汇中心2号楼112、113室精装修设计及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德智汇中心2号楼。

2.2规    模:本项目精装修面积约757.09平方米。

2.3磋商范围:本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相关配套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并通过相关验收、完成缺陷处理、后期服务、质量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2022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8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4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报价,但最多只接受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

4.报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如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报名时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请供应商于2025年6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2305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人:宋工、高工

联系电话:0531-8881626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6897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