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高新区中央科创区齐鲁软件园东片区城市更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市政道路(一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3 17:20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高新区中央科创区齐鲁软件园东片区城市更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市政道路(一期)监理

资金来源:已落实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贤文片区,小汉峪沟以东、新大街以南、凤凰路以西。

  模:道路总长度约866米,其中,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南侧道路:项目西起开拓路,东至凤凰路,道路全长约570米,规划红线宽20米,为城市支路;小汉峪沟西侧道路:项目北起新泺大街南侧260米,南至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南侧道路,道路全长约296米,规划红线宽15米,为城市支路。

磋商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

3.3供应商20221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信息填报须知

公告时间:2025623日至2025627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62716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lczb55516738@163.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采购代理处现场登记: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

2)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业绩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2216

联系人:邴文超

电话:0531-5551673815315318229

电子邮件:lczb55516738@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1866010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