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17:02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住宅项目

2.2建筑面积:225528.05平方米。

2.3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精装修工程施工、相关配套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通过相关验收、缺陷处理、移交物业、后期服务及质量保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材料设备选样定样等技术服务工作,以上内容包含与总承包单位、甲供材料单位、软装单位的配合、协调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可兼投不兼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2022年至2024,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5供应商20221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供应商自20221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公告时间及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公告时间:2025611日至2025616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61616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进行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4)财务状况;

5)符合本公告3.5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

6)信誉自查承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投标段)。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  

联系人:刘工、王工 

  话:0531-69982888-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1866010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