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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谷配套用房项目轨道交通安全评估及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6:14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药谷配套用房项目轨道交通安全评估及监测

人:济南综合保税区发展中心、济南药谷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药谷园区内最北端,经十东路以南刘公河东路以东,港兴三路以西。

2.2   模:总建筑面积约1800㎡。

2.3磋商范围:济南药谷配套用房项目的轨道交通安全评估及监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对轨道交通结构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及主管部门审查;根据影响等级确定安全监测范围,制定监测计划,并负责监督该项目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护计划内容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4业绩要求:自 2022 年1月 1日至今承揽过1项类似业绩(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或监测,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测绘类(或岩土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申请人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2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22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ggjnzb@163.com或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符合本公告求的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联系方式

人:济南综合保税区发展中心、济南药谷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人:岳工、于工

  话:0531-88816225

电子邮件:ggjnz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