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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南路以北、凤凰路以东B-1地块项目场地整理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4 09:21   作者:刘洪涛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工业南路以北、凤凰路以东B-1地块项目场地整理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东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规模:高新区凤凰路以东,工业南路以北,花园东路以南。

磋商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场地整理工程,包含现有垃圾的清运、清表、原有建筑物基础的破除及外运、挖土方、土方内倒及外运、挖石方及外运、手续办理、周边关系协调及大门、围挡施工等工作,具体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场地整理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信息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至采购代理处现场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5)业绩合同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东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  

联系人:程工、张工

电  话:0531-55516738

电子邮件:lczbgx@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81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