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新泺大街以南、开拓路以东居住地块项目景观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17:50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新泺大街以南、开拓路以东居住地块项目景观设计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区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

2.2规模:面积约为48500㎡,其中示范区约5000㎡、大区约43500㎡,具体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竞争性磋商范围:新泺大街以南、开拓路以东居住地块项目景观设计面积约为48500㎡,其中示范区约5000㎡、大区约43500㎡,具体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包括景观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办理报规报建手续、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及配合协助后续海绵城市设计的完成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供应商单位主持过单项合同景观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包含景观示范区)住宅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3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供应商单位主持过单项合同景观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包含景观示范区)住宅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4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至今至少签订过1个单项合同景观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包含景观示范区)住宅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5 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4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或携带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合同;

4)供应商的业绩合同;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备注:合同业绩可重复计算。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联系人:刘认

电  话:0531-88022412-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