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清河电科产业园-甲类仓库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高新区高官寨综保片区现状机场北路西侧、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项目东侧、5号路南侧、2号路北侧。
2.2规 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20平方米。
2.3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3供应商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3.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须交验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代理单位进行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23层2305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小妮、李亚菲
电 话:0531-88816265、8881622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73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