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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高上河印项目(B1、B3、B4、B6地块)及济高齐州府项目(R1、R2、R3、R4、R5地块)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保险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5 16:02   作者:杨杰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济高上河印项目(B1B3B4B6地块)及济高齐州府项目(R1R2R3R4R5地块)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保险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高上河印项目(B1B3B4B6地块)及济高齐州府项目(R1R2R3R4R5地块)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保险单位

采购人: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齐河济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项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向阳路与纬十九路交汇处。

磋商范围:济高上河印项目(B1B3B4B6地块)及济高齐州府项目(R1R2R3R4R5地块)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保险服务。

保证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保证保险出具期限:采购人支付保证保险费后,15日内向承包商出具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同时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3.2报价人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 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以上报名所需文件均可采用电子版(原件扫描件)的形式发至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sddc26@163.com,(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报名时间

2023年 6 6 日至2023 6 12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 时至 1630分报名。(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递交完整合格的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未成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齐河济高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齐河济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 理 机 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帅

    话:18963454111

监督投诉电话:0531-8828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