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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峪片区C-04地块项目1#楼、3#楼幕墙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4 17:39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片区C-04地块项目1#楼、3#楼幕墙工程

人:济南东禾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汉峪路南侧,凤凰路西侧。

2.2 规   模:汉峪片区C-04地块项目1#楼、3#楼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

2.3 磋商范围:汉峪片区C-04地块项目1#楼、3#楼幕墙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工作,以及涉及的材料采购、保管、运输、检验试验、施工及技术措施、成品保护并通过相关验收、保修及后期服务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应须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 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应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联合体协议,并指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最多由两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幕墙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一方人员。

4.报名须交验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报名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 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世家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处报名。

6.联系方式

人:济南东禾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人:赵杏

  话:0531-888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