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正丰路24班初中、康虹路9班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调查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0 19:04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谈判条件

项目名称:正丰路24班初中、康虹路9班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调查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100%

立 项 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报 名 地 点: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507室

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项目地点:正丰路24班初中位于高新区贤文片区奥体中路西侧、康虹路北侧;康虹路9班幼儿园位于康虹路北侧,15米规划路东侧。

谈判范围:正丰路24班初中、康虹路9班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土壤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会等,最终谈判范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报价人具备资格: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须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用地基础信息调查专业机构推荐名录》企业,报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场地环境调查项目合同业绩,并在人员、时间控制、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符合本公告3.1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用地基础信息调查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上述资料复印件报价人需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报价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报价。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

请潜在报价人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时至16时30分,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507室)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立 项 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美
电  话:0531-88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