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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保税大厦AB座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19-10-28 11:42   作者:扈东升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出口加工区保税大厦AB座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人: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9年 1028日至20191101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与唐冶西路交汇处东八区企业公馆A7-3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东绕城高速路以东、经十东路以南、山东省救灾物资仓库以西、济南出口加工区发展中心以北。。

2.2规   模:110304.63平方米。

2.3磋商范围:本项目所需的人防设备生产供货、运输、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报审报验、检测、调试、验收、成品保护、缺陷处理直至人防验收合格及售后服务等,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 工    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壹个标段。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报价人具备资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同时须具有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或网站公示的《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信息公示表》内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4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外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910 28 日至2019111日,每日上午 830分至1130分,下午 1330 分至 1630分,在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与唐冶西路交汇处东八区企业公馆A7-3座报名。

5.联系方式

  人: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人:孙老师

   话:1568887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