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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楼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8 18:20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谈判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楼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高新区舜华路以东、凤凰路以西、经十东路以南、体育南路延长线以北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3台燃气热水锅炉、2台燃气蒸汽锅炉

谈判范围:本项目锅炉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管道、阀部件等附件的供货、组装、调试、通过相关检测验收、试运行(含试运行期间加水加药)、保修、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最终谈判范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锅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具有相应产品生产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所报锅炉品牌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MW及以上燃气热水锅炉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

3.3供应商所报锅炉品牌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t/h及以上燃气蒸汽锅炉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

上述合同均为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

3.6本次谈判锅炉本体及主要设备仅接受进口品牌。

3.7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名。

3.8报名须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3.8.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锅炉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锅炉生产厂家公章、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本公告3.2、3.3条款要求的合同原件。

4.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分至 1130 分,下午 1330 时至 1630分,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处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雪

电 话:0531-88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