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楼底层超大玻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5 18:31   作者:杨春    来源: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谈判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楼底层超大玻璃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975日至2019711(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1507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高新区舜华路以东、凤凰路以西、经十东路以南、体育南路延长线以北

建设规模: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楼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主楼高度339米,本项目所需超大玻璃面积约820㎡。

谈判范围: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楼塔楼底层超大五层夹胶玻璃(玻璃尺寸约为3m×8.6m3m×4.1m)的深化设计、安评、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缺陷处理、施工阶段现场服务、配合验收、质量保修及后期服务等,最终谈判范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玻璃生产加工厂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10年及以上玻璃加工经验,具有超大五层夹胶玻璃可以进行钢化、夹胶的设备,同时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至少具有一种主流进口SGP夹胶片厂家(KurarayTrosifolEastman等)给予的厂家认证(必须为针对厂家的认证,不包括对项目的认证)且连续认证时间在三年及以上(不允许出现间断认证情况)。

3供应商所报玻璃品牌2016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玻璃高度在8米及以上或五层夹胶玻璃的供货合同业绩。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
3.4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符合本公告3.1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SGP厂家认证。

4.报名
请供应商于2019752019711(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 1130分,下午1400 时至1630分,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1507室)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网站及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雪     

  话:0531-88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