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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研院产业发展基地•济南院士谷项目一期工程沉降观测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20 17:22   作者:于涛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山东工研院产业发展基地•济南院士谷项目一期工程

沉降观测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工研院产业发展基地•济南院士谷项目一期工程沉降观测单位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济南高新创新谷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90320日至20190324

报名地点: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507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项目地点:项目场址位于丹桂路及轨道交通R1线北侧,北至徕佛山

项目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

磋商范围:本项目沉降观测方案并完成沉降观测工作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报价人具备资格:

3.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报价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与本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单位不能有隶属关系或属同一上级主管单位;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2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3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外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

请潜在报价人于20190320日至20190324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时至1630分,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507室)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创新谷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雨菲

  话:0531-88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