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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A7地块雕塑设计及制作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19 15:54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谈判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A7地块雕塑设计及制作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舜华路以东、凤凰路以西、经十东路以南、体育南路延长线以北。

2.2计划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谈判范围: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A7地块雕塑的设计、制作、安装及保修服务等工作,最终谈判范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艺术品或雕塑设计、雕塑制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2018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1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设计及制作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9219日至2019223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时至16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泰广场1号楼东翼5楼)报名携以下资料报名(原件及盖红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1)   营业执照副本;

2)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

3)   符合3.3条的类似业绩合同;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占磊、段江静、刘瑞显

    话:0531-8881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