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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水厂提升供水项目供水机组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18 09:08   作者:扈东升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南东泉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对曹家水厂提升供水项目供水机组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曹家水厂提升供水项目供水机组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QLGZ-CGCS-2018179

二、项目地点及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济南高新区

2、采购范围:曹家水厂二级供水泵房所需一台供水机组(含水泵、电机、控制柜、前后管道、管件及相关附件等)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及后期服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计划供货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供货到指定地点后20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甲方验收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本项目投资额约20万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成套供水设备生产厂家代理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且先到者为准)。

3、供水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及卫生检测报告,必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泵),且所投的泵必须为同一品牌。

4、同一品牌,仅允许一个供应商参与报价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2、厂家授权书(代理商必备);

3、供应商所报设备须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卫生检测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泵)(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请申请人于2019218日至2019222,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在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B710)报名。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外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通知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时,到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B710)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开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东泉供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齐鲁国际大厦B710

联 系 人:孔啸    孟婷婷      

电    话:0531-86090596/86191866

电子邮件:qlgjzb@126.com 

                                                      二O一九年二月十八日